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崔宁宁通讯员江卡)街边店面常常会在店门上方设置弹性雨棚,以此超出门窗摆卖食物、占道运营。近来深圳城管部分展开弹性雨棚专项整治,为一致法律标准,深圳市城管督查支队依据相关法规拟定了《关于整治弹性雨棚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使用弹性雨棚超门线运营等四种类型将被整治,而报刊亭以及店面正面设置不超出0.8米的弹性雨棚,不在整治规模内。
“指引”标准了弹性雨棚的整治规模,包含四类:1.使用弹性雨棚超出门、窗外墙摆卖、运营的;2.私行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边、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积”弹性雨棚的;3.私行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边、公共场所、城市规划待建地、预留地“建立”弹性雨棚的;4.临街建筑物设置的弹性雨棚破损、脏旧、过长等有碍市容的。
“指引”还清晰对报刊亭设置的弹性雨篷以及部分商家仅用于遮挡太阳或挡雨,在报刊亭亭体或店面正面设置不超出0.8米,不用于超线或占道运营,外观洁净、整齐,与周围的环境和谐不影响市容的雨篷暂时不归入整治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