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则关于法律的新闻引发重视。一则是,卡车盖雨布上高速,被深圳交警东部高速大队民警以“改动车外形”为由罚款500元,经当事人申述复核,处分被吊销;另一则是,陕西榆林靖边一水果店东在卸货时被城管拘留车和货品,导致一车西红柿烂掉。
卡车上加盖篷布,避免下雨货品被淋,也避免货品半途掉落,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做法。对此开了罚单,让公信力大打折扣。在另一起事情中,尽管通报中标明,“法律人员屡次提示当事人赶快处置车上货品”,但终究西红柿仍是“蜕变变味”了。咱们不由诘问,是什么让店东置一车西红柿不管?有没有更妥善的法律方法,让占道卸货的店东遭到教育处分,一起让西红柿及时得到处理?
“您的小型汽车未按规则停放已被记载,请当即驶离”,借助于高清摄像头号技能,违停时的“驶离”提示,已成为多地遍及做法。湖北十堰武当山交警大队民警近来在执勤中发现大卡车违停,看到一对年轻夫妻正蹲在人行道上吃饭,温馨提示:“不慌,先把饭吃完再走”,引来很多网友围观念赞。与所谓的“车辆变形”法律事例比较,高低立见。
法律要有力度,但也要讲温情。本年2月,国务院发布相关辅导定见理解精确地提出,要严厉标准罚款施行,着重三个“不得”,即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许高额罚款,不得随意下降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的确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展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的规模。这三个“不得”的要求,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法律是手法,为民才是方针。当面临危害公民大众利益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要严于法律,勇于动真碰硬,保护和保证好公民大众的合法权益。关于当事人无意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或初次对大众无危害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则要有“温度”,以教育、辅导为主,不能与大众实践感触之间有“温差”,更不能损害大众的利益。究竟,处分历来不是意图而是手法,终究要起到教育和标准的作用,让大众服气认可。(杨丽)
最近,两则关于法律的新闻引发重视。一则是,卡车盖雨布上高速,被深圳交警东部高速大队民警以“改动车外形”为由罚款500元,经当事人申述复核,处分被吊销;另一则是,陕西榆林靖边一水果店东在卸货时被城管拘留车和货品,导致一车西红柿烂掉。